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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子吃香蕉 有資產減損概念喔!

 

莊子說了一個故事:有一個人養了一群猴子,他對眾猴子宣布,猴子們早餐吃三根香蕉,晚餐吃四根,眾猴聽了皆怒。「那麼,早餐吃四根香蕉,晚餐三根。」猴子轉怒為樂。莊子下這樣的評論:食物的總數並沒有增減,但是,猴兒們的感覺卻大不相同。

這個「朝三暮四」的故事,說明了一個會計學的基本道理。

嚴格講,猴兒們比較有會計的感覺,莊子則不屬會計人(怪不得莊老一輩子窮困,曾經為了向鄰居借一把米煮飯不得,而氣急敗壞說了另一則龍王的故事)。

如果把故事中的香蕉,換成現金流量,那麼,猴子認為,第一期得到四單位現金,第二期得到三的方案,比第一期得到三、第二期得到四的方案好。的確,這兩個方案的現金流量總數不變,但是,折現值則不同,朝四暮三案的折現值大於朝三暮四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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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流量與折現值>企業主經營事業時,無論直接投資於廠房、設備,或金融投資(買其他公司的股票),做投資決策時,都要考慮到整個投資周期循環中的現金流量,以及它的折現值問題。

企業直接投資於廠房設備後,每年度都運用新廠房設備生產產品取得收入,扣除相關的生產、營運、行銷、稅費等,若有剩餘就可望收回部分現金,這反應著投資後各期,廠房設備(固定資產)的使用價值。

另一方面,企業若投資於其他公司股份(長期股權投資),所考慮的則是以後各期的配息或變賣股票可望回收的金額,其中,變賣股票須先扣除其交易成本,這也反應著投資後各期,投資標的的淨公平價值,如果它是上市櫃股票,市價是最客觀的價值資訊。

總之,企業投資(固定資產、長期投資)後,連它的股東或債權銀行,都會關心這項投資的可回收金額的折現值為何?相對於固定資產、長期投資的帳上記錄(帳面價值),它有無減損價值?

35
號公報充分揭露

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5號「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」,因應國際會計準則潮流,體認到企業財務報告的使用者(投資人和債權銀行為主要代表),對這項財務資訊的需求甚殷,尤其是,當有客觀證據顯示資產出現重大減損時,該項資產的帳面記錄已經失真,如果不調整它,很多投資人和債權銀行就會受到誤導。

減損在先揭露在後

35號公報最遲開始適用於94年度的財務報告(企業可以提前適用),固定資產、長期股權投資(採用權益法認列者),和商譽是三個受影響的會計科目,企業對這三個會計科目必須每年度經常測試其價值有無減損,並以重要性原則為判斷,在財務報告上充分揭露。

35號公報讓企業的資產減損了嗎?這是公報頒布後,許多人提出來的詰問。答案是:公報規定,企業應該把重要資產已經減損價值的資訊揭露出來。資產價值已經減損在先,要它揭露資訊在後。

股價反應短空長多

揭露資產減損的規定,會對股價不利嗎?再回到猴子吃香蕉的故事來,在企業運用資產的生命周期中,可資消耗的資源總數是固定的,帳上記錄分配到各期為損費成本,在帳上消除事實上已不存在的金額,雖然不利於當期,對於以後各期的企業獲利,則有助益。股價反應應該是短空長多。

(
作者是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秘書長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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